全球最资讯丨涉新型毒品“烟粉”犯罪,一人获刑!

2023-07-02 15:14:28    来源:贺州城事

2023年6月30日

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


(资料图)

并当庭宣判了一起

涉新型毒品氟胺酮的犯罪案件

案情回顾

经查,被告人谢某某从他人处购买“烟粉”后,容留黄某甲、邓某某、张某某、陈某某、黄某乙(案发时系未成年人)在其入住的酒店房间内吸食。同日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。经检测,黄某甲等五人均为氟胺酮阳性。八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谢某某依法构成容留吸毒罪,依法对被告人谢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

氟胺酮是什么?

氟胺酮是一种化学名称为a-邻氟苯基-2-甲胺基-环己酮的新精神活性物质,分子结构与氯胺酮高度相似,其与氯胺酮(“K粉”)具有类似的麻醉活性,是一种新的麻醉活性物质,吸食后具有致幻、成瘾等严重危害。氟胺酮存在高度剂量依赖性,低剂量中毒时可造成注意力、学习能力和记忆力损伤;较高剂量使用时可导致梦幻状态和幻觉;更高剂量时可引起精神错乱和记忆缺失。

法官说法

随着我们国家不断加大对毒品氯胺酮的打击力度,不法分子逐渐将犯罪目标转向氟胺酮,将其作为“K粉”的替代物质用于犯罪牟利。为了有效打击犯罪,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5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的公告》,决定从7月1日起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,并新增列管氟氨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,即法律明确将氟氨酮列管为新型毒品。

也就是说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氟胺酮及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氟胺酮,将依法被认定为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、非法持有毒品罪。容留他人吸食氟胺酮达到犯罪程度,将依照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。吸食氟胺酮行为,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。

珍爱生命,远离毒品

无论何时,我们都要拒绝毒品

如发现吸毒人员

请立即向警察蜀黍举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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