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以抢夺藏匿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!紫丝带妈妈群体:振奋人心,期待落实到位 当前快看

2023-05-30 21:56:35    来源:新黄河客户端

5月30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全国妇联30日召开《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新闻发布会。其中明确提出,不得以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。

看到这则消息,紫丝带妈妈公益群体的发起人朱莉立马将消息转到微信群,一时间群里消息不断:“这么多年的努力与坚持又看到希望了”“今天多个官微先后转发,振奋人心啊”……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“今年已经是我们呼吁立法的第三年了,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看到群体的诉求,我们充满信心。”朱莉坦言,她深知立法毕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《意见》的出台对于她和她的公益群体来说,是一种鼓舞和振奋。

紫丝带妈妈群体举行首场线下见面会,共同抱团维权。受访者供图

抢夺藏匿孩子不再是家务事

“紫丝带妈妈”是这样的一个群体:她们大多是已婚女性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丈夫抢夺或藏匿孩子。她们一边亲历着婚姻破裂的挫败感,一边又饱受亲子分离的苦楚。于是妈妈们因困联合,抱团维权。

这些困境几乎是被潜藏在婚姻关系之下。报警,她们得到的大多是家庭纠纷不予处理的回复。

无助无援下,她们只能将希望倾注于司法渠道:先离婚,获得抚养权;再执行,最后强制执行……很多时候每个程序的推动,都需要她们拼尽全力。

除了公益群体发起人的身份,朱莉也曾经是一位“紫丝带妈妈”:2016年,她提起离婚诉讼,前夫将孩子带走藏起来。2018年,她拿到了终审判决书:离婚、抚养权归自己。

朱莉却发现孩子的回归并不简单。获得了抚养权却仍然见不到孩子,朱莉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她通过法律手段争取,花了4年多的时间,终于把孩子成功带回身边。

朱莉曾是这个群体为数不多找回孩子的妈妈,再后来,群体中孩子的回来的比例逐渐增多,舆论纷纷谴责抢夺、藏匿方。

在“紫丝带妈妈”公益群体的不断呼吁下,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“抢夺藏匿孩子”的现象。

2023年5月30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全国妇联30日召开《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新闻发布会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在发布会上提到,《意见》规定,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,明确告知其在诉讼期间、分居期间或者离婚后,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,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,不得以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者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、探望权。

律师:这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

“群里很多妈妈们都觉得没有白努力,非常振奋。”朱莉告诉新黄河记者,但也有一部分妈妈显得依然很沮丧,“因为她们的案子依然在困境中,她们也在担忧能不能具体落实。”

事实上,在关于“抢夺藏匿孩子”的法律判决上,的确存在地区不均衡这个问题,“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还是有的。”朱莉说,在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,第24条明确规定了“抢夺、藏匿孩子”违法。这是“紫丝带妈妈”们在维护自己权益时的一个重要法律依据。“有一些理念先进的法院,已经在根据法规判决了,但仍然有些法院没有落实。”

朱莉认为,《意见》的出台是群体呼应得到司法者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的确是好事,但落实到位才是最重要的。

作为长期关注、帮助“紫丝带妈妈”群体的律师,上海中联(成都)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看到两部门的联合发文后也显得极为振奋。

在他所办理的涉及抚养权、监护权案中,其中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存在一方“抢夺藏匿孩子”的情况。他认为,这次最高人民法院、全国妇联联合出台的新意见,它在形式上是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对于父母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申,以及进一步的延伸。

郭小明认为这释放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。虽然《意见》中还是没有提及实质性的惩戒措施和法律责任,但它起了一个很重要的指导作用。“接下来,在我们办理相关案件的中,它可以成为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方向。”

“在办案过程中,作为律师来说,总有种无力感,在某些地区,关于藏匿抢夺未成年人,有些法院还存在盲区。而现在就要打破这个盲区,这一意见出台后,必将对今后抢夺藏匿孩子的不正之风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,也会为法院在离婚抚养权、婚内监护权、探望权等案件中的裁判提供更具体明确的依据。”郭小明说。

新黄河记者:薛冬

编辑:常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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